唐纳德·特朗普已经有一个有趣的前几个月在办公室。一个有趣的事件 – 非常非常非常多的是试图通过一个总统行政命令,根本上是针对穆斯林的。
当然,白宫否认了这种情况。他们说,这是几个国家的旅行禁令,他们的民众恰好是绝大多数是穆斯林。
法官不同意,并表示这是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的背景。
最近,当前首席大法官冯·艾哈迈德·费尔兹·阿卜杜勒·哈利姆(Ahmad Ahmad Fairuz Abdul Halim)在一次演讲中说,“我觉得与伊斯兰教相违背的任何事情都是违宪的”
不幸的是,我无法访问完整的演讲。但我认为一个合理的论据是,因为第四条说“宪法是联邦最高法”,那么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中的一切都应该推翻任何其他法律,包括第3条,即“伊斯兰教是联邦“
有这么多的争论。 Shad Saleem Faruqi教授在“反思法律”一栏中列出了本周早些时候的“星星”,第3条第(1)款“并不表示马来西亚是伊斯兰教的民主制度或”伊斯兰国家“ “伊斯兰法律优先于民事立法”的观点需要批判性审查。 (他的全文 – “宪法 – 有效性的石蕊试验” – 做出了很好的阅读。)
另一方面,我将从历史的角度(大大地从马来亚大学的约瑟夫费尔南多所做的工作,在马来西亚“宪法中的伊斯兰教的立场”中获得的资料可以在repository.um.edu.my/107226 /).
我必须问:人们在草拟这个条款时,人们在想什么?
1956年,起草新的联邦宪法的工作落在了由里德里德和英国,澳大利亚,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另外四位高级立法者领导的里德委员会
里德委员会的原始草案对伊斯兰教在马来亚的立场一无所知。这是尽管联盟(Umno,MCA和MIC联盟将成为国阵)提交的备忘录,宪法包括“马来西亚的宗教是伊斯兰教”,其重要条件是“不意味着国家不是世俗国家“
巴基斯坦高级法官阿卜杜勒·哈米德(Abdul Hamid)正是雷德委员会成员之一,后来评论说,宣称伊斯兰教是国家宗教的规定应当是“不妨碍国家从成为一个世俗国家“。必须指出的是,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仍然不满足宗教在世俗国家的作用
在与联盟成员,统治者和高级专员的独立会议上,泰坦·阿卜杜勒·拉赫曼(Tunku Abdul Rahman)向成员保证,“整个宪法是以联邦为世俗国家为基础”的。
然后,联盟领导人在1957年5月在伦敦殖民地办公室的一次会议上说,他们“无意创造穆斯林的民主,马来亚将是一个世俗国家”
1957年7月,联盟在议会提交了一份白皮书,指出虽然宪法将包括“伊斯兰教是联邦的宗教”,但这绝对不会影响联邦作为世俗国家的现状“。谭政欣在辩论中重申了这一点,他说:“这绝对不会克服马来亚成为世俗国家一贯被接受的原则”
这里有一个趋势
除此之外,我已经阅读或听不到任何东西的历史现实,这意味着东都会支持伊斯兰教指导起草马来西亚法律的想法。
那么为什么这个条款呢这么重要呢?有证据表明,整个行动是在现在所谓的“社会契约”中谈判妥协的努力。正如费尔南多写道,提及联盟小组委员会的会议纪要:“联邦和马来特别职位的宗教条款是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小企业对乌姆诺对公民权利作出的让步作出的让步,语言“
事实上,我衷心地欢迎任何违反这样一种观点的证据,即当联盟提出将伊斯兰教视为联邦宗教时,它比其他方式更象征性。这至少使论证很有趣。
现在有人会说文化和国家是动态和不断变化的,所以我们对“宪法”的解释也应该与时俱进。但我认为至关重要的是,我们不会操纵适合我们目前需要的话语固有的意图,否则将贬低联邦宪法。
相反,如果你想改变意思,有勇气实际修改宪法。实际上说,“这就是我们现在想要的,不同于我们的祖先想要的那样”
如果你希望撒哈拉法律在国内占主导地位,我们要妥善处理,而不是躲在一个条例草案的后面,其起草人告诉诋毁者,“不遵守法律”,而转而告诉支持者“这是一步正确的方向“
同样,美国法官同意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必须在总统的意图范围内采取,判决不能仅仅依赖于命令的文本。
那是什么语境?那么即使白宫的律师说行政命令没有包含针对任何特定宗教的语言,法官也注意到以下几点:电视采访中特朗普说这是“很难分开”伊斯兰教和激进的伊斯兰教;特朗普被问及“穆斯林禁令仍然存在”的辩论,他回答说:“这被称为极端审判”;和特朗普的支持者(和前纽约市市长)鲁道夫·朱利亚尼(Rudolph Giuliani)在电视上接受总统问他如何制定“穆斯林禁令”,“合法的方式”
我很高兴看到特朗普最终放弃了他肩上的恶意。以同样的方式,我想看到我们祖先的崇高意图依靠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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