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月11日-在一系列致命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酒后驾车最近再次成为马来西亚的热门话题。
即使马来西亚政府已承诺引入更严厉的惩罚性新法律,该问题也迅速涌入了PAS的行动呼吁中,包括提议减少允许出售酒精的场所,停止销售甚至最终关闭酒精行业等。在马来西亚。
但是,我们实际上对马来西亚的酒后驾驶了解多少呢?这个问题有多大?全国每年有多少人死于酒后驾驶造成的事故?
快速浏览 马来邮件 根据新闻报道和现有有限数据,掌握马来西亚酒后驾驶的所有事实和数据:
1.近年来,酒后驾驶事故造成了多少人死亡?
来自 运输部2018年11月13日的书面国会回信 警方的数据显示,因酒后驾驶事故死亡的人数分别为49(2010),33(2011),之后显着上升至136(2012),并继续总体上上升,直到Tumpat MP Datuk Che Abdullah Mat Nawi趋势(207(2013),193(2014),229(2015)和237(2016))。
根据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UNESCAP)网站上的运输部介绍,自2016年的237人死亡高峰以来,这一数字已降至2017年的58人和2018年的54人。
根据这些数据,在2011年至2018年的8年中,马来西亚共有1147人因酒后驾驶事故丧生。
根据交通部的相同数据,从2011年到2018年,酒后驾驶事故还导致539人重伤,在同一八年中有595人轻伤。 (2010年的数字在 马来邮件’由于交通部提供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无法进行统计。)
换句话说,2011年至2018年,马来西亚约有2281人受到酒后驾驶事故的影响,其中约有一半死亡,其中约一半受到重伤或轻伤。
2.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的一部分
交通事故实际上是马来西亚马来西亚人的头号杀手,自2006年以来,每年大约增加了约一百万辆汽车。
根据马来西亚统计局(DOSM)在2019年10月发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马来西亚记录了168,168人死亡,2018年记录了172,031人死亡。
仅查看经过医学鉴定的死亡人数,DOSM的数据显示,交通事故是造成此类死亡的第四大原因,2017年为4,499例,即97,440例死亡中的4.6%,占4,117例,占117,387例死亡中的3.7%。 2018年。(这两年的前三位原因是缺血性心脏病,肺炎,脑血管疾病,而第五大原因是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根据警方的官方统计数据,2003年至2019年期间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除2016年高峰时有7152人死亡外,年均数字一直徘徊在6200人以上。
此后,马来西亚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死亡人数从2016年的峰值下降至2017年的6,740人死亡,分别为6,284(2018)和6,167(2019)。
根据马来西亚道路安全部的数据,过去几年致命道路交通事故的总体下降趋势与2011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的年度死亡指数总体下降趋势相吻合。
换句话说,死亡率除2016年略有增加外,每年都在稳步下降,这一数字从2011年的每10,000辆汽车3.21例死亡下降到2019年的每10,000辆汽车1.97例死亡。
发生这种情况的背景是,马来西亚的注册车辆数量从2140万(2011年)增加到3120万(2019年),而马来西亚的人口从同期的2900万增加到超过3200万。
与此同时,内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同期道路交通事故的数量一直在稳定增长,从2011年的449,040起事故增加到2019年的567,516起,但涉及的伤亡人数减少了,这与死亡率的下降有关。道路交通事故(2011年为20,662起,到2019年下降至13,396起)。
3.不仅要怪一件事
显然,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是马来西亚每年医疗证明死亡的主要原因,而警方的统计数字显示,每年有6,000多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但是,根据马来西亚政府开放数据门户网站data.gov.my上发布的官方数据,当涉及到酒后驾驶时,它并没有被确定为致命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
实际上,警方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2018年期间发生致命道路交通事故的前五位原因是:自行撞车的车辆(6,056起致命道路交通事故),在其他车道上进食但在超车两辆或两辆以上时却没有(1,958),没有看到或注意到相同方向的车辆前方或旁边的动物,物体或其他车辆(1,950),试图超车或切换车道(1,931),进出滑行道交叉口时不小心(1,926) )。
同一时期内排在前六位至第十位的原因是紧靠另一辆车(1,025),掉头,使该车或交叉路口转弯(769),与交通流相反(708),不跟随交通信号灯(535) ,或行人过马路时不小心(520)。
至于“醉酒/毒品”类别,它实际上是所列的17个类别中的最后一个类别,仅占2016-2018年期间记录的18,705起致命道路交通事故中的20个。
这将驾驶类别在2016-2018年期间置于酒精或毒品影响之下的其他类别之下,例如赛车/曲折(22),其他(112),车辆突然停车(158),未知原因( 232),倒车时不小心(382)和做白日梦/疲倦/困倦(401)。
目前尚不清楚为什么警察对直接归因于醉酒或毒品影响的致命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数字大大低于交通运输部对因酒后驾驶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的统计数字,或者这是否可能是由于数据的原因被分类或编译。
但是,即使使用交通运输部的数据进行计算,也可以表明,在2011年至2018年期间,酒后驾驶事故造成的死亡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很小一部分。
例如,在此期间,因酒后驾驶事故导致的237人死亡的高峰期,仅占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152人的3.3%,而因酒后驾驶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136人,占6,917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1.97%。在2012年。
又例如,2018年因酒后驾驶事故造成的54人死亡占当年6 284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0.86%。
4.逮捕人数如何?
但这并不是说,酒后驾驶事故的数量可以忽略不计,因为马来西亚警察通过持续的执法和通过交通操作进行筛查,特别是在“ Ops Mabuk”的监管下,成功地检测到大量酒精含量较高的道路使用者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根据当地日报 西纳尔·哈里安本月早些时候的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和执法部主任达图·阿齐斯曼·阿里亚斯(Datuk Azisman Alias)的报告称,在2018年至2020年5月期间,共有3,992名驾车驾驶员因酒后驾驶被捕,其中2018年为1,589名,1,581名(2019年) 822(2020年1月至5月)。
根据Sinar Harian和Berita Harian的报告,阿齐斯曼还表示,2018年至2020年5月期间共记录了70起酒后驾驶事故。
如果细分,这将是2018年的25例酒后驾驶事故(包括11人死亡,14人受伤); 2019年有23起酒后驾驶事故(9人死亡,14人受伤);在2020年的前五个月中,有22例酒后驾驶事故,或与去年整个12个月中的几乎相同(9人死亡,2020年1月至5月13例受伤)。
5.到目前为止做了什么?我们从这里去哪里?
除了警察执法外,2017年和2018年的议会书面答复还显示,政府对酒精行业的监管工作总体上如 禁止销售酒精 年龄在21岁以下(这也是从18岁开始的新法定饮酒年龄)的人, 酒精单独显示 不得在商店中购买其他食品,并在酒精包装和展示架上要求健康警告标签。
这俩 运输部 和 总理 最近说,有关酒后驾驶的法律将被修订,以加重处罚,而 负责法律的部长拿督Takiyuddin Hassan 谈到了将要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提议还根据《刑法》起诉致命的酒后驾车案,涉及诸如故意造成死亡的罪行。
吉隆坡市政厅(DBKL)也 决定冻结 在联邦领土部长丹斯里·安努尔·穆萨(Tan Sri Annuar Musa)就同一问题发表上述言论之后,所有新的酒精饮料销售许可申请均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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