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拉姆:前任助理管理人雪兰莪公司的办公室已被还押三天,据称接受贿赂
治安官Khairul Nizam Abu Bakar与一名59岁的公司老板及其妻子(年龄52岁)授予38岁女子的还押令。
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所有这些案件均受到调查,该法案最高达20年监禁,并处以10万令吉或5倍的贿赂金额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主要嫌犯相信从公司所有者去年已经接受RM16566,作为该公司被推荐给光辉公司办公室的纪念品供应商的诱因
她在星期三(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在她办公室被澳门特别行政区拘捕。
这对夫妇在同一天下午3时30分被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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