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menyih民意调查:M博士选举罪犯更糟 – 马来西亚基尼

评论 |选举看门狗 净选盟 已经向民联和国阵提交了四份关于设立民警的警方报告 池塘帕纳斯 (投票站)在一个投票站,在四个投票站和党员以及支持者的投票,在投票站周围游荡。

这些罪行违反了1954年“选举罪行法”。感谢Bersih对Semenyih补选进行了细致的监督。选举委员会如何处理这些被指控的罪行以及将对违法者处以何种惩罚仍有待观察。尽管如此,在Semenyih补选期间,Bersih似乎错过了所有人中最大的选举罪行。

在监督补选的媒体报道时,我不得不说,最糟糕的选举进攻是由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博士本人告诉Semenyih人民他们将 浪费 如果他们在Semenyih补选中支持国阵,他们的投票。他在Semenyih的一个ceramah说过:

“反对党的承诺只会是一个承诺,因为他们不会被实现,因为(国阵)不再掌权。”

马哈蒂尔阐述了联盟及其前任在作为反对派时“无法做任何事情”,尽管过去60年来一直表示不满。

换句话说,对反对派所持选区的这种歧视是完全“正常的”,因为这是在国阵1.0的统治下长期存在的做法,其间马哈蒂尔在1981年至2003年担任总理。

这是一个明确的意图声明,如果国阵赢得补选,Semenyih的人民将没有希望看到承诺的服务和发展。

选举自由公正?

这是否支持Bersih长期为之奋斗的“自由公正选举”的做法,而Pakatan Harapan显然赞同在GE14“拯救马来西亚”的道路上?这是Bersih在其要求中提到的“肮脏的政治”吗?

事实上,这种阻止发展给反对派选民的威胁不仅是香蕉共和主义的一个粗糙的例子,而且是对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的严重违反。

我们要提醒总理,在GE14之后,他宣称完全致力于法治。那么,根据“联邦宪法”第8条: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权享有法律的平等保护……

(5)(d)本条不得使任何规定在一国或一部分国家居住的规定无效或禁止作为选举或任命任何仅在该国或部分具有管辖权的当局的资格,或在选举…”

更根本的是,发展权是联合国认可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

发展权

根据1986年“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第1条:

“1。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每个人和所有人民都有权参与,促进和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可以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发展的人权还意味着充分实现人民的自决权利,其中包括根据两项国际人权盟约的有关规定,行使其对其所有自然财富拥有完全主权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资源。“

新马来西亚还是“BN 2.0?

需要提醒的是,总理们投票赞成“新马来西亚”而不是“BN 2.0”。我们期待一种新的政治文化不容忍“肮脏的政治”,涉及对投票反对派的选民的歧视;尊重法治,特别是宪法规定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并维护“联合国关于所有人民享有我们所有自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的宣言”。

选举委员会会对这些选举罪行采取什么行动?

我们期望新任的选举委员会就这个关于我国自由公正选举的基本问题发表意见,并说明他们打算如何处理总理的这一严重选举罪行。

我们希望,在我国未来的任何选举中都不会再发生这种对可能投票反对派的选民的发展和服务的威胁。这种威胁应该在该国的选举立法中被取缔并受到惩罚。


KUA KIA SOONG是Suaram的顾问。

这里表达的观点是作者/撰稿人的观点,不一定代表Malaysiakini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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