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MC – 警方不高于法律 – Malaysiakini

评论 |警察总监(IGP)Mohamad Fuzi Harun被引述说,警察部队不想将权力移交给拟议的独立警察投诉和不端行为委员会(IPCMC)对其人员采取纪律处分。

“IPCMC希望根据”联邦宪法“第140条接管警察委员会(SPP)关于纪律处分和调查问题的权力,”他说。

外出的IGP省略了宪法中所述文章的重要推论。与他的说法相反,第140(1)条确实说明了警察委员会的职能,“该委员会应负责任命,确认……促进,转移和行使对警察部队成员的纪律控制……”

他方便地没有引用该条款的第二段:“……条件是议会可以依法规定以可能提供的方式和权限对所有或任何警察成员行使纪律控制权。在该法律中,如果当局不是委员会,则该委员会不得行使该权力可行使的纪律控制;而且,如果不符合本部的任何规定,则该法律的任何规定均无效。“

IPCMC是皇家委员会在2005年加强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运作和管理的建议,本应该在2006年成立。我可以补充一点,皇家委员会包括前IGP,Haniff的参与奥马尔。这项拟议的委员会并非马来西亚所特有的,马来西亚警方没有理由认为它们是特殊的并且凌驾于法律之上。英国有一个警察投诉委员会,于2003年取代了警察投诉局(PCA)。

拥有IPCMC的重要意义在于,首先,它是独立的。它独立于警察或执法机构,也独立于政府。委员是具有信誉并被视为独立的人。其次,该IPCMC具有标准操作程序。他们知道警方或执法机构死亡的那一刻,他们立即采取行动调查和收集证据。他们不会等待一群非政府组织羞辱他们采取行动,或者在Teoh Beng Hock案件中经过几个月不活动后挖掘受害者。

除了对拘留期间的死亡事件进行紧急调查之外,这样一个委员会还负责主动调查针对警察和执法机构的其他投诉。即使可能没有正式投诉,委员会也会调查警方和执法机构对腐败的任何怀疑。

基本民主原则

通过Suaram多年的记录和监测,拘留营中的警察拘留,警察枪击和死亡人数达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这一记录可以在我们的年度人权报告中找到,具体如下:

“1999年4月,政府透露,在过去十年中,警察枪击事件造成635人死亡。在2000年至2009年期间,警察拘留期间共有139人死亡,警方枪击事件造成331人死亡; 2014年至2017年期间,警察拘留期间有41人死亡;监狱中有521人死亡,移民拘留所有182人死亡。2017年,还有26人因警察枪击而死亡。 (Suaram人权报告2017)。

根据国际检索单位对被拘留者进行酷刑的警务人员不对任何人负责。自独立以来,马来西亚警方一直指控政治犯被酷刑,但很少有这些酷刑者被追究责任。

在前任副总理被监禁期间几乎杀害了前副总理,两个月的刑期在前警察总监身上服刑,几乎没有对马来西亚警察部队中的这些酷刑者起到威慑作用。

这是一项基本的民主原则,被选举或被任命行使权力超过他人的个人应对其行为负责。因此,我们应该让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在法律范围内确定警察政策,优先事项和警务方法。因此,应该有关于国家选举代表商定的警务方法和设备的国家准则和标准。

在对警方提出控诉的情况下,警察本身调查自己的人员是不可接受的。例如,当发现“高级警察队”调查前副总理关于他在警察拘留期间遭受身体虐待的指控时就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调查结果随后提交给当时的总理本人,他本来就是总理!

必须有真正独立的机制来调查此类投诉,所有调查都应在法律顾问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这一令人震惊的记录证明,多年来“警察”警察部队的内部措施迄今为止都失败了。一个忠诚的专业警察和执法机构肯定会欢迎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以便“坏苹果”滥用权力可以扼杀在萌芽状态。


KUA KIA SOONG是Suaram的顾问。

这里表达的观点是作者/撰稿人的观点,不一定代表Malaysiakini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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