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协调一致的法律来管理所有供水相关机构解决河流污染 – 新海峡时报在线

约哈巴尔:柔佛政府将向联邦政府提出制定一套协调一致的法律,由所有与供水有关的机构执行,以解决河流污染问题。

柔佛公共工程,农村和区域发展委员会主席拿督哈斯尼·穆罕默德说,这需要在河流等原始水资源污染的情况下进行,这反过来影响了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供水中断。

哈斯尼说,国家水务公司SAJ Ranhill Sdn Bhd,柔佛水务监督机构(Bakaj),环境部(DoE),林业部等机构在涉及河流污染者方面存在相互矛盾的法律

“有必要协调法律,在柔佛,法律没有反映监测我们水资源威胁的重要性

“我们可以看到法律方面的差异与处理侵占事项的林业(部门)一样,Bakaj监测进水点,是否有人将水资源从供水链转移到环境部(DoE) ),负责处理河流污染者的活动,“Hasii在今天由柔佛州的柔道政府组织的水领导论坛开幕式上表示。

柔佛·马特里·贝萨·拿督斯里·穆罕默德·哈立德·诺丁发起了这个论坛。另外还有新加坡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长Masagos Zulkifli Masagos Mohamad

哈斯尼引用了水污染事件相冲突的例子,他表示,巴卡杰和多伊德有不同的测量标准来定义污染水体

“例如,DoE将污染排放定义为含有10ppm(ppm)水的污染物。

“然而,巴卡伊的法令规定,以百万分之一ppm(ppm)计算的污染物被认为是污染物排放。

“如果一个工厂在排放中发现有8 ppm的污染物,那么DoE不能采取行动,但会使Bakaj陷入困境

哈斯尼说:“这些法律有一些缺点,需要改进,国家政府将向联邦政府提出这个问题。”

他说,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等联邦级机构需要审查国家水务行政政策下执法的有效性

“这就是今天论坛的组织者,请SPAN的前首席执行官拿督Teo Yen Hua就”十年水工业改革 – 时间反思“发表演讲。

“我们需要研究这个国家是否达到了SPAN和水行业重组目标的目标,”他说,

哈斯尼说,马来西亚和柔佛可以从新加坡的水务行业中脱颖而出,新加坡属于公共事业委员会,并且在供水链条上有更好的法律协调。

最近刚柔过去三个月的供水中断案例被追溯到河流中的氨污染

7月1日,由于双溪贝屯的氨污染,Simpang Renggam的6000户户口供水受到干扰。在南部废物管理处的CEP1垃圾填埋场附近的一条支流附近,已将氨污染物追溯到受损的渗滤液箱

7月23日,在苏梅岛苏丹水处理厂的生产下降到50%的同时,双溪峡谷的氨污染造成了柔佛巴鲁八个地区常规供水中断。

Hasni在一个相关的问题上说,州政府今年在柔佛的供水项目上花了5亿令吉,其中包括Penyaluran Air Mentah Iskandar Malaysia(PAMIM)项目,Kluang水处理厂和临时原水输送项目[21459005]双溪连格尔到Congok大坝

丰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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