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2名无国籍儿童的公民身份,另外3名被考虑的人 – 今日免费马来西亚

PUTRAJAYA:在内政部批准将儿童登记为马来西亚公民之后,今天解决了联邦法院涉及无国籍儿童的五起案件中的两起案件。

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批准了这名18岁男孩和13岁女孩的申请。

在根据要求提交一名儿童的进一步详情后,内政部和国家登记部门(NRD)将考虑其余三个案件中的公民身份申请,另外两个根据第15A条提出申请。

该条款赋予联邦政府特殊权力,可以将21岁以下的任何人登记为公民。

首席大法官理查德马兰朱姆(Richard Malanjum)主持九人席,于11月26日在其余三起案件中听取上诉,因为他们的申请未获成功。

律师Latheefa Koya代表这名18岁男孩的家人告诉替补席,她今天早上收到了一封给予他公民身份的信。因此,她说,她正在撤回上诉。

对于在上诉法院获胜的13岁女孩,代表内政部的NRD总干事和政府的高级联邦法律顾问Suzana Atan今天告诉法庭她也撤回了上诉。事情已经解决了。

Malanjum随后取消了两项上诉。

在法官席上的其他法官是上诉法院院长Ahmad Maarop,马来亚Zaharah易卜拉欣首席法官,联邦法院法官Azahar Mohamed,Aziah Ali,Alizatul Khair Osman Khairuddin,Rohana Yusuf和Mohd Zawawi Salleh以及上诉法院法官Umi Kalthum Abdul马吉德。

Latheefa也代表一名8岁男孩的家人,她说她被告知家庭事务部可能会考虑该男孩的申请,但需要提供更多信息。

在剩下的两个案件中出现给十几岁男孩家庭的律师Cyrus Das告诉法庭,他们将在星期一之前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提出公民身份申请。

“如果我们的申请没有得到有利的答复,我们也将保留11月26日的上诉程序。根据第15A条提出的公民身份申请不影响未决的上诉,“他说。

去年9月11日,联邦法院准许就若干法律问题提出上诉,包括在确定子女公民身份时是否要求根据宪法提及血统或血统。

前两个案件涉及一名18岁的孩子,其出生父母不详但被马来西亚父母收养,还有一名8岁男孩,出生于马来西亚父亲和泰国母亲,当时他们没有合法结婚。诞生了。

另外两起案件涉及两名年龄分别为18岁和17岁且出生父母不明的男孩,他们分别被两对马来西亚夫妇收养。

在第五个案件中,上诉法院的法官命令政府向马来西亚父亲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母亲所生的孩子发放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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