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布MACC法第62节无效 – 马来西亚(订阅)

上诉法院今天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中,提出了“2009年马来西亚反腐败法”的规定,要求被告在审判前提出抗辩

这项裁决是由槟城首席部长林冠恩和商务人员潘立坤宣布第62条规定的第5条第(1)款超越法律的 和联邦宪法第8条

由Umi Kalthum Abdul Majid法官领导的三人小组一致敲定了第62节,宣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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