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告诉“马来邮件”

 <img alt= Mohamed Azmin想要欧盟委员会更正和更新雪兰莪的136,272名选民的地址,他们的地址在选民名册上失踪 – 肖图冯先生 吉隆坡10月20日电高等法院今天在此通知即使选民名册没有在雪兰莪的136,272名选民的地址,也没有造成有缺陷的问题。

高级联邦律师Datuk Amarjeet Singh表示,当选举委员会(EC)于2002年将注册选民的资料从手工系统迁移到电脑系统时,地址失踪。

当时,欧盟委员会确认了这项工作,Tan Sri Abdul Rashid Abdul Rahman

阿马尔杰特在提交的文件中表示,选民并没有被欧共体委员会划分为指定的地方,导致选民投诉他们在错误的议会选区。

“错误是由于给予他们的议会选区代码错误。在与国家登记部门进行地址检查后,选民被放回合适的地方。

“这不是出自改变投票区界线的情况,”他说,

阿马尔杰特在听取雪兰莪州政府的司法审查申请时提出这样的看法,质疑EC提出的对雪兰莪议会和州选区的选举界限的重新划线。

代表欧共体的阿马尔杰特,其主席拿督斯里莫赫德·哈希姆·阿卜杜拉和秘书拿督阿卜杜勒·加尼·萨勒(Denuk Abdul Ghani Salleh)在申请中被评为答辩人,他说,申请人的理由是基于推定,而不是坚实的证据。

“没有证据表明欧共体任意地向地方分配了没有地址的选民。申请人提出的理由是没有价值的,“他说,

他还说,提出的建议不适合司法审查,申请人提出的问题的适当论坛是在当地的询问。

去年10月19日,雪兰莪Menteri Besar Datuk Seri Mohamed Azmin Ali代表州政府提出司法覆核申请,质疑EC提出的对雪兰莪议会和州选区划分的选区划分。

他正在寻求一项声明,由EC的2016年研究提出的重新划线违反宪法,与“联邦宪法”附则13第2(c)和2(d)条不一致,以及无效。

他还在呼吁,欧共体没有使用最新的选民名册进行重新划线是违宪的,不符合“联邦宪法”十三号附则第3条的规定,因此无效。

穆罕默德·阿兹敏还希望欧共体更正和更新雪兰莪136,272名选民的地址,他们的地址在选民名册上遗漏。

Azmin提出申请,理由是欧共体违反“宪法”第113(2)条违反宪法,不合理和不合理的行为。

他声称,欧共体违反法律和宪法,违反“联邦宪法”十三个附则第3条所规定的不合理使用的选民名册。

Azmin还正在寻求一个声明,即公布的通知没有细节,普通选民,地方当局或州政府不能行使其代表权。

法官Azizul Azmi Adnan在10月24日继续聆讯。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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