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调查权力的欧共体,Bersih说 – 今日自由马来西亚

PETALING JAYA:选举监督机构Bersih 2.0呼吁选举委员会(EC)获得调查权,以允许其调查选举罪。

Bersih执行董事Yap Swee Seng表示,该联盟提出的许多意见都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查。

但是,由于欧共体没有权力召集证人,因此依赖警方调查涉嫌选举的罪行。

“EC(EC)唯一能做的就是提交警方报告。

“当然,Bersih可以向EC提交报告,但EC是调查与选举有关的问题的适当权力。

“一个解决方案是让欧共体获得更多的调查权力 – 这个程序可能需要改革,”他今天在Bersih总部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在最近结束的波德申补选中,Bersih观察了候选人犯下的10项选举罪,特别是来自民联和PAS的候选人。

八月的Sungai Kandis补选以及上个月的Seri Setia和Balakong补选也报道了选举罪。

欧洲委员会主席阿扎尔·阿齐赞·哈伦此前感叹委员会没有权力对违反选举法的候选人采取行动。

他说,根据现行的立法框架,如果个人或政党违反“1954年选举犯罪法”规定的任何法律,欧共体不得对其进行调查或处罚。

他补充说,调查涉嫌违法行为的权力在于其他调查机构,如警察,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和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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