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老师被指控拥有色情,诱惑已婚妇女 – 新海峡时报在线

坤安:一名四十三岁的老师今天在这里的会议厅内认罪,色情材料,并在今年3月在手机中拥有淫秽图像

来自马兰的Safriduwan Safar也要求审判第三项诱使一名41岁的法定结婚的女性发生性行为的罪名

3月1日下午1时33分,三等父亲首次收费,要求使用手机制作63张色情图像和视频。

犯罪属于“通信和多媒体法”第233(1)(a)(i)条,其中判处不超过RM500,000的罚款或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一经定罪,

对于第二次收费,在贞卡小学工作的Safriduwan在3月17日下午6时21分左右,对手机中的63张色情图像和视频进行了审判。

他根据“刑法典”第292(a)条被指控分发色情材料,判处罚款或监禁期限最长达三年,或两者兼职。

在第三项指控中,被告要求在3月4日上午11点17分左右试图勾引公务员进行性行为。

如果被判有罪,根据“刑法典”第498条被定罪,被告可以判处最高两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诱使已婚妇女进行非法交往。

这三项罪行都是在Safriduwan在这里的Lorong Pandan Makmur的家里犯下的。

副检察官Mohamad Shahrizzat Amadan要求保释金为每笔费用10万令吉

Siti Aminah Ghazali法官将所有三项指控的保释金确定为15,000令吉,并于8月1日将案件解决为允许被告任命一名律师。


阅读更多

About Malaysia

Check Also

燃油工作:老鹰队在马来西亚寻找燃油交易员

燃油工作:老鹰队在马来西亚寻找燃油交易员

该公司正在寻找在石油交易和大宗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