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上诉案中的法官重申自己 – “太阳日报”

PUTRAJAYA:三审上诉法院法官之一,听取了槟城首席部长林冠恩就反贪法律法规的合宪性上诉,今天

Tan Sri Idrus Harun法官在两周前与宪法有关的另一起案件的一部分,同意申请人的关注,并将案件从案件中撤回

“在考虑了双方的申请和提交意见后,在我看来,申请中有其优点,因此我可以自己放弃,”他说,

小组主席拿督乌米卡尔托姆·阿卜杜·马吉德法官和另一名法官拿督阿卜杜勒·拉赫曼·塞布利法官允许Idrus自己决定申请。

林和潘女士对槟城高等法院3月份的决定提出上诉,要求他们申请宣布马来西亚反腐委员会(MACC)第62条违反宪法。

该条要求辩方提出抗辩声明。

Lim的首席律师Gobind Singh Deo表示,撤销的决定是正当的,因为当事人有权保证所有法官都有开放的心态,不受以前作出的决定的限制或限制。

他说,Idrus也是两周前在Petaling Jaya Utara MP Tony Pua的案件中的评委之一,他在那里决定联邦宪法第5条,并表示需要给予严格的解释,不是很宽泛的解释。

“这是否真的取决于他是否很容易听到这个案子,因为当我们提交意见时,我们必须非常清楚地表达我们的立场,有时会变得非常尴尬,因为我们必须说这可能会冒犯法官,“Gobind在这里告诉记者,

法院定于8月7日审理上诉。

高等法院法官Hadhariah Syed Ismail在3月份裁定该条款是宪法有效的,不违反“联邦宪法”第5(1)和8(1)条。

第5条第(1)款规定,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或人身自由,但依法追究

第8(1)条规定,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

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林先生在这里向高等法院起诉两项贪污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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