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立德·萨马德(Khalid Samad):尽管对宗教罪行提出上诉,我可以在GE14举行抗议 – 今天免费马来西亚

退休的联邦法院法官Gopal Sri Ram建议Shah Alam MP在民事法庭提交申报,以确定他的资格。

PETALING JAYA:莎阿南MP哈立德萨马德说,他可以在大选中进行竞选,尽管他呼吁放弃对宗教罪行的定罪和判刑,仍然在伊斯兰教法庭之前受到审判。

“仍在呼吁的过程中。在这之后还有另一个级别的上诉。所以在此期间,我仍然可以参赛,“他在短信回复中告诉FMT

上周有报道说,哈立德愿意放弃对穆罕默德·萨布的座位,因为他知道阿马哈党总统在被认为是“安全的”的地方进行竞选是重要的,例如沙阿兰,马来西亚和非马来人的选民组合良好

据报,哈立德也表示,他不准备与他的弟弟沙赫里尔(Johor Baru MP)进行抗争,因为他们不会拜托他们的母亲。

Amanah传讯主管说,如果他在伊斯兰教法院失去最后的上诉,他可以在民事法庭开始另一个进程。

他无法联系,以获得他在伊斯兰教法院上诉的更多细节。

1月19日,哈立德被巴生的下级伊斯兰教法院罚款2,900令吉,代替三个月的监禁,无宗教信仰。

他违反了雪兰莪州伊斯兰法律管理局第119(1)条的规定,被裁定犯有在巴生坦桑尼亚州塞拉·塞门(Taman Seri Sementa,

哈立德声称,他被邀请到苏洛来谈论他的巴勒斯坦之行,不做宗教讲座。

他已经在伊斯兰法院的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最后的途径是搁置定罪,判决是雪兰莪伊斯兰教法上诉法院

目前尚不清楚上诉尚待在哪个法庭上。

“联邦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如果联邦会员被判处“联邦法院”的罪行,被判禁止不少于一年的监禁或者罚款不低于RM2,000。

退休的联邦法院法官Gopal Sri Ram曾表示,哈立德的“犯罪错误”不是议会通过并通过民事法庭处决的刑事罪。

“现在的法院(雪兰莪伊斯兰教法院)也不是根据宪法第121条设立的法院,”他说,

他说第48条必须和第121条和睦相处。

斯里兰卡说,各州设立的伊斯兰教法院只能惩罚穆斯林违反“伊斯兰教的戒律”

然而,院士和宪法专家Shad Saleem Faruqi教授表示,宪法没有区分民事,刑事和伊斯兰教法院的定罪。

“第48(1)(e)条明确规定,如果一名议员在获得皇室赦免的情况下被定罪为联邦法庭的一项罪行即可被取消资格,”他说,

伊斯兰教理论研究所马来西亚伊斯兰教法政治中心副教授Shamrahayu Abdul Aziz博士同意

她说,尽管国家法院,伊斯兰教法院在联邦内。

今天,斯里兰卡说哈利德应该在民事法庭上提出申报,以确定他是否有资格参加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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