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为建立授权伊斯兰教法院委员会而点头 – “太阳日报”

吉隆坡:政府已经同意设立伊斯兰教法院和伊斯兰教法整体特权委员会,符合伊斯兰教作为联邦正式宗教的地位,马来西亚宪法。

总理部长拿督斯里贾米尔·哈尔·巴哈罗(pix)说,专门委员会的成立昨天在内阁通过会议

他说,这一举措也证明了政府不断致力于为伊斯兰教徒的利益整体地赋予伊斯兰教法院权力。

“这个委员会将是改善现有伊斯兰教法院司法制度的可信赖的平台,”他在今天的一份声明中说,

Jamil Khir表示,将在委员会下设立几个集群,讨论有关协调民法和伊斯兰教法律的事项;对“伊斯兰教法院(刑事司法管辖权)法”(第355号法)的拟议修正案;伊斯兰教法院的管理和重组;伊斯兰教法官和军官的培训;伊斯兰教法教育和伊斯兰教律师事务。

他补充说,委员会将包括伊斯兰宗教委员会和总检察院的代表,院士,社会活动家,前高级政府官员和法院和法律专家。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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