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来西亚作为伊斯兰国家的第4部分 – 马来邮件

6月8日 – 1 2 确定了两个大多数马来西亚穆斯林的重要偏好 – 他们首先认为是穆斯林(然后是马来西亚人),他们希望现行的国家法律被“古兰经”的教义或伊斯兰教的价值观和原则所取代。

第3部分强调,马来西亚现任总理和其他潜在总理都将马来西亚视为伊斯兰国或正在成为伊斯兰国家

如果马来西亚最显眼的政治社区 – 穆斯林 – 要马来西亚成为伊斯兰国家,如果马来西亚所有现任和潜在的领导人都表达了类似的偏好,那么马来西亚为什么不是绝对的伊斯兰国家?

马来西亚的伊斯兰国家辩论是一个活跃的课题,许多学者已经广泛地覆盖了这个问题。我特别强调两个:Johan Saravanamuttu的“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社会,伊斯兰国家或什么?”,Michael Heng Siam-Heng和Ten Chin Liew(2010)编辑的书, 国家和世俗主义 – 观点来自亚洲和Gerhard Hoffstaedter的 (2013)期刊文章“世俗国家,宗教生活:伊斯兰教和马来西亚国家”对于有兴趣进行广泛调查的人

目前关于为什么马来西亚绝对不是伊斯兰国家的辩论分为两大类:世俗国家与非世俗国家辩论以及伊斯兰国家辩论的类型

托马·托马斯 – 一位着名的马来西亚律师 – 2005 撰写的文章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论据,呼吁历史,宪法,伊斯兰国家辩论和政治发展(当时)为什么马来西亚不是一个伊斯兰国家,而是一个世俗的国家。

最近,前首席大法官安东·奎恩·谢赫·阿卜杜勒·哈利姆(VK Lingam )的名望 回应,名誉教授Datuk Dr Shad Saleem Faruqi(着名的宪法法学家) ])声称,“就像违反”联邦宪法“的法律将是无效的,那些违反伊斯兰法律的主要来源 – 古兰经和圣训 – 也将是无效的”,明确指出,伊斯兰法没有优先于马来西亚的民事立法

荣誉教授法鲁奇引用了“联邦宪法”内的文章,国家法律和现有司法决定案。然而,必须注意的是,法鲁奇荣誉教授认为马来西亚的法律制度是混合的或复数的,因此马来西亚不是世俗国家

帕特里西亚·马丁内斯的副教授“爱马仕宪法民主与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国家”一章,在李东ock(2004)东南亚民间社会中提供了对“第一次”伊斯兰国家辩论的精彩分析(马哈蒂尔宣布马来西亚时) 2001年9月伊斯兰国)。

马丁内斯所做出的独特贡献 – 除了追溯伊斯兰国家的话语之外 – 是从几个角度分析伊斯兰国家的概念:“伊斯兰国家”的历史发展,“伊斯兰教的各种神学观点”国家“,其他马来西亚宪法和伊斯兰学者如何看待马来西亚的伊斯兰国家的概念,以及这个问题如何政治化。

马丁内斯认为,尽管马来西亚国家有几个方面将符合“伊斯兰国家”的概念,但马来西亚仍然不是伊斯兰国家。

这些都可能是学术性的,但马来西亚人,特别是那些希望马来西亚保持世俗状态的人,会很好地提出以下问题:“为什么马来西亚不是伊斯兰国家 – 由…提供汤米托马斯(2005年写作),马丁内斯副教授(2004年写作)和名誉教授法鲁奇(1970年撰写,但重新审视 2008 首先提出的主要论点)在当前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方面仍然有效? “

*这是专栏作家的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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