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尔·拉菲克及合伙人事务所 为国家能源公司 (TNB) 发行价值高达 10.5 亿马来西亚林吉特(2.67 亿美元)的东盟绿色 SRI Sukuk Wakalah 债券提供法律服务,为马来西亚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厂和 TNB 迄今为止最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融资。
TNB Kuala Muda Solar 的东盟绿色可持续和责任投资 (SRI) Sukuk Wakalah 是根据 Wakalah Bi Al-Istithmar 的伊斯兰教法原则构建的。
该公司为联昌国际投资银行和马来亚银行投资银行提供咨询服务,团队由合伙人银行和金融业务小组负责人 Loh Mei Mei 以及 Jayden Chuah 领导。
蔡告诉 亚洲商法杂志 那 祖尔·拉菲克及合伙人事务所 主要就“根据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的注册和发行框架发行非上市资本市场产品的马来西亚证券法提供咨询,其中包括 2007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以及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发布的各种指南”。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