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月15日——尽管2012年《和平集会法》(PAA)第9条仅规定举行公众集会需要通知警方,但法律专家表示,这个过程比看起来更复杂。
像独立广场这样的公共空间,属于吉隆坡市政厅(DBKL)所有,在市政厅拥有的地方举行集会需要事先获得市政厅的同意。
“根据法律,吉隆坡市政局被视为 Dataran (Merdeka) 的拥有者或占用者。
公共利益诉讼律师阿利夫·本杰明·苏海米 (Alliff Benjamin Suhaimi) 在谈到该法令第 8 条时表示:“该规定禁止任何人在未经吉隆坡市政局许可的情况下在独立广场举行任何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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