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再次指控三项洗钱罪 – “太阳日报”

吉隆坡: 前总理拿督斯里纳吉布拉扎克今天在这里被控告高等法院三项额外指控,涉及五年前共计4700万令吉的洗钱活动。

66岁的纳吉穿着蓝色西装,在法官Mohd Nazlan Mohd Ghazali面前单独阅读所有额外指控后表示无罪。

纳吉的案件今天在这里提到。这位前总理已经面临三项涉及SRC国际基金的犯罪指控(CBT)指控,涉及金额为4200万令吉和涉及同一基金的三项洗钱罪。

对于这三项额外指控,纳吉被指控参与洗钱活动,总金额为4700万令吉,这是他在三个AmPrivate银行账户中非法活动的结果。

据称,所有这些罪行均于2014年7月8日根据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第4(1)(a)条在Amanks Bank Berhad,Ambank Group Building,No 55,Jalan Raja Chulan犯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有。

在重新阅读所有指控后,Pekan议员还对涉及SRC国际基金的CBT和涉及同一基金的三项洗钱罪的三项修正指控表示不认罪。

早些时候,副检察官拿督穆罕默德哈纳菲亚扎卡里亚告诉法院,还有三项针对被告的洗钱指控。

他说:“检察机关还根据”刑法典“第409条规定提交了三项涉及SRC资金的指控,这些指控涉及被告和涉及洗钱的三项法律修正案。”

Mohamad Hanafiah表示,检方已经从纳吉所面临的三项不端行为指控和三项洗钱罪中发出了“40亿令吉”这个词,每一项“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都增加了“2001年”一词。

与此同时,副检察官Muhammad Izzat Fauzan也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将案件与CBT以及他之前被指控的洗钱案件一起审理。

代表纳吉的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反对与先前指控一起听取的额外指控,并要求时间审查是否可以一起听取这三项指控。

法院于2月7日修复了听取双方就申请讨论所有案件的意见书。

直至今天,纳吉在法庭上第六次被控42项罪名,其中包括今天的指控。

7月4日,纳吉被控三项不当行为和一项滥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基金的指控。

8月8日,他被控三项洗钱罪,涉及属于同一基金的相同数额。

9月20日,纳吉被带回会议法庭,被指控犯有四项腐败罪,金额为22.22亿令吉1MDB基金和21项洗钱指控。 10月25日,他和前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伊万塞里加尔阿卜杜拉要求在六届CBT会议法庭审理此案,涉及马来西亚政府拥有的6,636,065,000令吉的资金。

2018年12月12日,这位前总理在塞申斯法院就控制其职务的行为表示不服罪,他要求对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的最终审计报告进行修改,然后再将其提交给国家公共账户委员会。 (PAC),以避免任何针对它的行动。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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