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强奸女儿被判入狱48年降低刑罚 – 今日自由马来西亚

去年9月,这名男子承认632宗控罪,强奸和性虐待他的女儿罪。

吉隆坡:一名因监禁和强奸十几岁女儿的600多项指控而被判48年监禁和24起轮回的男子现在有一名律师代表他在减刑判决中提出上诉

在今天的高等法院提起案件时,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Cyrus Tiu在法官Azman Abdullah面前出庭为人

法庭于4月25日决定聆听该名男子减刑的上诉

他于去年9月在Putrajaya针对儿童性犯罪的特别法庭承认632宗控罪,在同年1月至7月期间对其女儿进行奸杀,强奸和性虐待

该名男子后来就法院对监禁判决和禁锢的判决提出上诉。

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蒂姆表示,他离开了YBGK的办公室,长期处于离婚状态

“被告人有权在法庭上出庭受诉是正确的。我会尽力帮助他尽量减少惩罚,“他说,并补充说,他在3月7日接受了这名男子的案件。

据报道,这名男子自2015年离婚后已对其女儿进行了奸细,强奸和性侵犯。

女儿和他一起生活后,才知道她父亲打算让两个妹妹和他们一起生活,才向她的母亲透露了她的痛苦

48年监禁,强奸女儿超过600次的男子24次

男子被控强奸女儿超过6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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